发布时间:13-05-23 17:20 作者:
为保证我区行政事业收费规范化运行,根据上级要求,区发改局从2013年2月25日起集中时间对全区95个收费单位(其中:行政事业性单位61个、民办学校10个、医院和卫生院24个)、250个收费点的《收费许可证》进行了年审,此项工作已顺利结束,年审率为100%。
从年审情况来看,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按照《收费许可证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,执行各项减免政策。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已取消项目仍在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开票据不分细项等问题。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,我局在及时告之参审单位的同时,要求其及时整改。
2012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共计30375.53万元,其中包括:24个医院和卫生院医疗收费 14252.49元;10个民办学校收费6343.49万元;61个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9779.55万元。收费总额较去年增长8093.01万元,涨幅36%。同比上年:医疗收费增长3515.92万元, 涨幅32%;民办学校增长1660.68万元,涨幅35%;行政事业性收费增长2916.41万元, 涨幅42%。其中,区计生局、区法院、区招办、区疾控中心、环保局、人社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等单位行政事业收费额较去年有所增加。